关于全县第二届乡(镇)志、部门志

编纂工作情况的通报

县政府督查通报(第二期)

兴山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gshan.gov.cn 来源:兴山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省、市修志工作安排部署,全县第二届修志工作于 2003年正式启动。4年来,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严格按照修志工作要求,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编纂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 5月10日,全县8个乡(镇)中古夫镇的志书已印刷出版,高阳镇完成定稿,其他乡(镇)正在编写之中。

    部门志已批准印刷的有县粮食局、水土保持局、总工会、政协、扶贫办、人民医院、移民局、烟草公司、人武部、教育局、水利局、交通局、法院、三峡办等 14个单位。

    批准定稿的有县发改局、特产办公室 2个单位。

    通过初审的有县供销社、质监局、科技局、国税局、旅游局、建设局、天星供电公司 7个单位。

    已形成初稿的有县直机关工委、老干局、宣传部、纪委、统战部、工商联、经贸局、民政局、人事局、劳保局、计生局、审计局、宇通公司、房管局、财政局、物价局、工商局、地税局、盐业公司、石油公司、气象局、畜牧局、药监局、电信公司、团县委、林业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等 28个单位。

    正在编写的有信访办、残联、人大办、法制办、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体育局、环保局、经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人行、农行、工行、建行、信用社、人寿公司、检察院、农机公司、人保公司、接待办、兴发集团、县委组织部、农业局、文化局、广电局、党校、妇联、政法委等 30个单位。

    进度迟缓的有宜西供电公司、邮政局、安监局 3个单位。

    通过检查发现,绝大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十分重视修志工作,按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把修志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中心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考核,有效推动了全县乡(镇)志、部门志编纂工作顺利进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县第二届乡(镇)志、部门志编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和志书编纂的有关规定,还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 一是个别单位领导重视不够,以工作忙为借口,忽视修志工作,尤其是个别单位领导至今仍把修志工作搁置一边,影响了全县整体编纂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别是初稿形成后,大部分单位以为大功告成,也不组织评审、修改,一拖就是几年。二是少数单位没有安排专门的修志人员,派兼职人员承担修志任务,既影响了志书质量,又拖延了修志时间。三是有的单位修志经费不落实,导致修志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二)志书编纂质量不高。 一是少数单位在志书篇目设置、初稿修改、志书定稿评审中没有严格执行“三审”把关制度,影响了志书质量。二是部分单位修志人员不熟悉修志专业知识,加上工作起步较晚,为赶进度匆忙上阵,篇目不审查,资料收集不齐全,真伪取舍不恰当,文字表述不准确,对资料没进行科学整理、鉴别和考证,就急于动手撰稿,影响了志书质量。同时,部分单位不注重修志人员的业务培训,县方志办组织全县方志业务培训,有的单位既不派人参加培训,平时又不主动与方志办联系咨询,致使志书存在很多专业常识错误。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志书编纂工作,真正做到“领导、机构、经费、人员、条件”五到位,修编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志书,高质量完成我县第二届乡(镇)志和部门志的编纂工作。

    (一)已印刷出版的单位要上报志书及电子文档,并整理好档案,写好总结,迎接优质志书评选;已定稿的单位要组织好校对印刷。

    (二)正在进行一审或二审的单位,要集中时间和人员抓紧修改,对不适宜修志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尽快进入三审定稿阶段。已形成初稿的单位,必须严把“三审关”,承编单位要按程序组织评审,修改后再报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批后方能印刷。

    (三)目前进展迟缓的单位要尽快行动起来,抓紧开展工作,力争不影响县志编纂工作。

    (四)根据全省总体规划,县志在 2009年结束,为此,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必须在今年内全部结束,否则就会影响县志的编纂工作乃至拖全市、全省的后腿。

    (五)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务必抓紧做好修志工作,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工作计划分解到月,将情况在 5月底报县地方志办公室。

 

兴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 OO 七年五月十八日

主办: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兴山县政府办公室网络中心
咨询电话:0717-2583117 Email:xszfw@xingshan.gov.cn
 备案序号:鄂ICP备05016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