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司法局
主要职责
1 、研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乡(镇)以及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
4 、负责全县的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乡镇司法所和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 、负责全县公证工作;
6 、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7 、负责 “148” 法律咨询工作;
8 、负责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9 、负责全县初级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
10 、负责司法鉴定工作;
11 、负责全县律师管理和法律顾问工作;
12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司法干警的素质教育、培训工作;
13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兴山县司法局办公室
兴山县司法局基层工作股
兴山县司法局宣教股
兴山县司法局公证律师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