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要职责
( 一 )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的政策、法规 、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二 ) 、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 三 ) 、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老区贫困地区开展扶贫开发工作。
( 四 )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各类扶贫资金、物资管理使用规定,协调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和物资,并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
( 五 ) 、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规划、设计、论证、筛选扶贫开发项目报省、市、县批准立项,并做好项目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 六 ) 、组织动员开展社会扶贫活动,协调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县内外和社会各界对口扶贫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 七 ) 、负责全县的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分析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状况,深入老区贫困乡镇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 八 ) 、负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助老促会开展工作。
( 九 )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综合股
扶贫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