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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山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领导县委机关各工作部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除设党委以外的政府机关(含垂直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党的工作。负责对县直机关党总支、支部的设立、变更、撤销进行审查和批复。
     2、指导做好其直接领导的党总支、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3、负责做好其直接领导的党总支、支部组成人员的考核任免、党员发展及评议考核、各级党代表的选举推荐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
     4、协助县委有关工作部门抓好县直机关的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党员的发展教育、监督和管理。
     5、协助、配合组织、人事部门,抓好机关行政领导干部的评议、考核和管理。
     6、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书  记:陈光辉

  电  话:2583097

主办:兴山县人民政府 维护:网络中心
咨询电话:0717-2583117    Email:xszfw@xing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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