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兴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乡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县乡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研究提出县乡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和调整意见;研究提出并协调县乡机关之间、县乡机关各部门之间、县级机关及其各部门与乡镇各部门之间的职权划分。
(四)、审核县级党政机关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乡镇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党政群机关的机构设置及调整意见。
(五)、拟定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
(六)、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定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及事业单位发展规划;审核县乡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管理形式等事项;指导管理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七)、调查研究并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报告县编委,并上报县委、县政府。
(八)、协助管理和协调以垂直部门管理为主的在兴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事宜。
(九)、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工作。
(十)、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报表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内设机构
机构编制股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