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供销社
主要职责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发〔 1995 〕 5 号和中发〔 2004 〕 1 号文件精神,县级联社主要职能:一是县级联社是基层供销社的经济联合组织、对基层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教育培训的责任;二是县联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单位,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依法享有对社有资产进行监督、决策、使用、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三是县级联社是重要的涉农部门,在参与农业化和引导农民进入市场中发挥重要的带头作用。因此,县供销社现阶段的主要工作职责:
1 、指导所属公司、基层社进一步搞好深化企业改革,妥善解决原企业改革中的遗留,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服务,在服务中求发展。
2 、监督所属公司、基层社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抓好企业的审计核算,认真落实债权、债务,并做好化解工作。
3 、帮助所属公司、基层社协调好政府与各部门的关系,抓好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4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供销社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