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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广播电视局

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在新闻宣传、广播电视文艺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握好舆论导向和文艺方针;组织和指导全县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电视片审验;直接领导和管理兴山县广播电视台等直属单位;对其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把关。
     (二)管理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制订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广播电视事业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我县广播电视事业的规章和标准,并依法监督检查执行。
     (三)协调、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工作的改革,研究分析广播电视工作中的问题,制订相应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规划、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指配广播电视频率和规定发射功率。
     (五)把握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全县音像事业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全县有线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差转站和卫星地面设施的有关事务;审核、办理卫星地面接收传送许可证和实行年审年检。
     (六)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广播电视网建设及设备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七)研究和推进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全县广播电视队伍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总编室

     人事股

     计财股

     音像管理股

     事业技术股

下属机构

     兴山县微波站  

     兴山县中波台

     兴山县卫星站

     兴山广播电视台

  局  长:贾代寿

  电  话:2584831

主办:兴山县人民政府 维护:网络中心
咨询电话:0717-2583117    Email:xszfw@xing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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