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主要职责
⑴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利益,为残疾人服务。
⑵ 团结残疾人,教育和帮助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鼓励残疾人发扬乐观主义精神,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信念,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⑶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和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⑷ 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的供应、福利和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⑸ 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与计划,业务指导和管理。
⑹ 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传授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与服务。
⑺ 指导与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⑻ 积极开展与县、市、省及跨地域的残疾人事业的横向交流与合作。
⑼ 承担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教育、就业、康复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