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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请县委政府解决我家乡的受灾问题!!!
 
兴山政府门户网站  书记、县长信箱情况反馈

尊敬的兴山县人民政府:
   我的家乡是兴山县原峡口镇下堡村,我长期在外打工维持家里的生活,昨天家里人打来电话说因暴雨粮田严重受损,柑橘园的坎子也倒了,房前房后泥土塌方造成进水,危及生命安全,主要原因是:2006年初县委政府为了发展我县的支柱企业兴发集团刘草坡化工厂的建设,将原有通往我村的公路进行改道复建,这本应是造福子孙的大好事,当地农民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把上好的粮田交给国家修路发展企业,为的是让我们兴山的化工产品走出国门,为的是厂区的安全,为的是当地农民的安全及出行方便(几年前七组的郑光先同志就是在厂区周边小路上因路滑而掉下近200米的山沟当即死亡,沈某在同一地段造成重伤),我们作为兴山的子民那有不为此而高兴的呢?可是,现在确不是这样想象的,一些不安全因素让当地农民不堪设想,一是在重建公路时对工程的质量没有作严格的要求,加之是村级公路,当地党委政府没有亲自下去验收公路的完工情况,使之自古以来的山沟堵塞不通,暴雨到来时,洪水自盘山公路而下,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问题,当地农民遇到暴雨在家里是站坐不安;二是公路内无边沟,暴雨来时无人问津,使之大水顺公路而下造成农民的粮田严重受损,房前房后因水流不畅通,给我家乡的父老乡亲们的生命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威胁,现在问题已经发生了,农民维修粮田的工资谁来付?房前房后的处理谁来办?请问在暴雨到来之时我们的父母官到那里去了呢?我们在外地何时能放心我的父老乡亲们的生命安全呢?我们在外打工挣的钱难道就是用来支付人违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吗?难到非要到死了人之后才有人来过问吗?对于这个问题我曾经向村组织和峡口镇有关领导打过电话,要求他们帮助解决一下,可就是没有回音,我的父母官们,你们在做什么呢?不要忘记你们的工资是用我们纳税人的钱来发的,你们怎么不能用我们纳税人的钱来为农民解决一下实际问题呢?
   说到这里得介绍一下我家乡的地质情况,一是早在四十多年前,二十多年前小地名“水井沟”处就发生了二次山体滑坡,给家乡人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二是近几年来,只要一遇见暴雨时就有小型的水土泥流失的现象发生;三是下郑家院子居住有30多人口,其中70岁以上的老人就有四人,如果在次出现山体滑坡谁来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呢?前几年,县政府的余运高县长根据群众反映带领有关部门的专家对地质问题做了论证和探查,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治理方法,解决了一些实际性问题,而现在的情况除了地质原因外,更大的是人违因素造成的,如果说当初在修公路时让路通、水通、沟通的话怎么会有现在的灾情发生呢?
   大家都明白,我们的国家是一个人性化的国家,是一个造福人民的国家,修路修的是民生之路,修路修的是发展之路,请我的父母官们到那里去看一看,去问一问老百姓为此而产生忧愁,听一听他们在说什么?在想什么?我认为,在当今社会里,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官位子,珍惜自已的家人,珍惜美好的发展前景,珍惜老百姓对我们党的信任!
    今天借县政府这个论坛向您们反映我家乡的安全隐患的情况,请您们在万忙之中去调查处理,也许那里的灾情与大灾相比是这次暴雨中受损最小的,但不加一解决,其后患是严重的,希望异地打工的我能早日听到县委政府对此解决的方案及结果,我将用自已学得的知识和能力为建设美好的昭君故乡,为我们的国家尽点中国人的力量!
    盼望您们的回复!不足之处请谅解!


                           兴山的子民:说说话

二OO七年六月一日
 

关于农村道路建设、养护投诉的回复

    一、农村道理建设、养护根据 2007年6月1日实施的《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责任划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做好本村村道建设和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道路建设,县交通部门对通中心村的公路建设予以资金支持,确保中心村道路硬化畅通。明年将对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三、对村级道路养护,主要职责仍然在乡镇,但交通部门对全县村级道路的养护情况组织专班进行全面检查。养护不到位的要求监督乡镇养护到位,县交通部门并负责养护技术指导和给予养护适量补贴。

兴山县交通局

200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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